
這是事實,這是現況,我也曾經歷如此。只是現階段我知道,我可以有另一種選擇。我可以選擇,讓大家因為我的表達,而讓這個會議目的更清楚明確,及做出正確的決定。
我可以選擇,我花了一二小時的生命(生命即是時間),做了件對得起我自己,以及 天父付與我有能力去做的事。
馬太福音 10:27 「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,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;你們耳中所聽的,要在房上宣揚出來。」
確定我們所想的與所做的事一致的,這個一致性是以共同的依循來確立,而不是主教的或是主日學會長的。
確定我們可以學習,因為每個不同特質的 神的兒女,但卻可以共同合作成就 神所交付的任務,只是我們盡力的各司其職,角色不同而已。
這也是我會在會議前,盡力與諸位教師們多溝通交換意見的地方,也期望諸位能有美好的回應。
當然會議的成果,是因著 神的旨意而呈現結果。但我們可以選擇盡心、盡意、盡性的方式來享受過程。
因著付出 享受榮耀
蒙 神祝福
惠斌 敬上 2007/04/24





